民间借贷管辖如何规定的?民间借贷的管辖怎么确定?

2024-9-21 09:06:46来源:财经电讯

民间借贷管辖如何规定的?

民间【jiān】借贷【dài】合同的管辖的【de】规定有:因合同【tóng】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【bèi】告住所地或者合同【tóng】履行地人【rén】民法【fǎ】院管辖。因此,原【yuán】告具有【yǒu】选择【zé】权,依照《民事诉【sù】讼法》第三十【shí】五条规定:“两个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,原告可以【yǐ】向其中一个【gè】法院【yuàn】起诉”,既可以选择在被【bèi】告住所地法院起【qǐ】诉,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【dì】法院起诉。

民间借贷的管辖怎么确定?

1、被告住所地

被告【gào】为自然人的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【guǎn】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【jū】住地不【bú】一致的,由经【jīng】常居住地人【rén】民法【fǎ】院管【guǎn】辖。

被告为法人或其他【tā】组【zǔ】织的,由【yóu】被告住所地人民【mín】法院管辖。同一诉讼的几个【gè】被【bèi】告住所地、经常【cháng】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【qū】的,各该人【rén】民法院都有【yǒu】管辖【xiá】权【quán】。

2、合同履行地

借贷双方就合同履【lǚ】行地未约【yuē】定或者约【yuē】定不【bú】明确【què】,事后未达成【chéng】补【bǔ】充协议,按照合同【tóng】有关条款或者交易惯仍不能确定的,以接受货一【yī】方所在【zài】地为合同履行地。民【mín】间借贷【dài】纠纷【fēn】中所谓“接受货一方所在【zài】地”有两种情形:一是出借【jiè】人所在地,二是借款人所在地。也就是说【shuō】,当双方当事【shì】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【de】事【shì】项产【chǎn】生纠【jiū】纷时,借款人所在【zài】地为合同履行地;当双【shuāng】方当事人就案【àn】涉借款及利息【xī】是否返还【hái】或支付【fù】的【de】事项产生纠纷时,出【chū】借【jiè】人所【suǒ】在地【dì】为合同履行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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