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三都岛【dǎo】浅海筏式开放【fàng】式养殖【zhí】用海【hǎi】区块(十八)项【xiàng】目海域使用论证【zhèng】报告表公【gōng】示

2024-9-21 15:11:08来源:信息新报

根据《自然资源部关于【yú】规范海【hǎi】域使【shǐ】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【tōng】知》有关【guān】精【jīng】神【shén】,现对《环三都岛浅海筏式开放式养殖用海区块【kuài】(十八)项目海域使用论证【zhèng】报告表(公示版【bǎn】)》有【yǒu】关事【shì】项【xiàng】公示如【rú】下:

一、项目的基本情况


(相关资料图)

本项目拟在宁【níng】德市【shì】蕉城【chéng】区三都【dōu】岛【dǎo】东南侧海域开【kāi】展藻【zǎo】类筏式养殖,项目总面积为232.1404公顷,拟规划为藻类筏式养殖。施工周期6个月,申请用海期【qī】限【xiàn】为【wéi】15年。

根据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【huá】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【fèn】类指南【nán】(试【shì】行)》,本项目属【shǔ】于【yú】“18渔业用海”“1802增养【yǎng】殖【zhí】用海”。根据【jù】《海域使用分【fèn】类》(HY/T123-2009),本项目海【hǎi】域使用类型一级【jí】类为“渔业用海”,二【èr】级类为“13开放式养殖用海”;用【yòng】海方式一级方式为【wéi】“开放【fàng】式”,二级方【fāng】式为“41开【kāi】放【fàng】式养殖”。

二、海域使用申请人

海域使用申请人:宁德市蕉城区海域海岛收储中心

地址: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63号主楼301室

三、编制主体名称

编制主体名称: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703室

四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在【zài】公【gōng】示期内,若任何单位、组织和【hé】个【gè】人对本公【gōng】示内【nèi】容【róng】有意见【jiàn】,可通过组织评审【shěn】单位电话【huà】联系、发送信【xìn】件或传真到组【zǔ】织评审【shěn】单位或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【jiàn】。征求的主要事项【xiàng】为:对建设项目是否【fǒu】支持和对建设项目及海【hǎi】域使用论【lùn】证报告【gào】的建【jiàn】议和要求。

公示日期:9-21-9-21

公示单位: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

联系人:谢鸣梅

电话:0593-2952207

传真:0593-2826651

附件:环三【sān】都岛浅海筏式开放式【shì】养殖用海区块(十【shí】八)项目海域使用论证【zhèng】报【bào】告【gào】表【biǎo】(公示稿)

(来源: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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