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天微资讯!资格复审!事关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

2024-9-21 16:13:40来源:十堰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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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21

市人社局发布

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

资格复审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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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

本次事业【yè】单位公【gōng】开招聘资【zī】格复【fù】审采取线上方【fāng】式进行,考生应于2023年5月8日9:00—5月9日17:00之间,将本人【rén】有关【guān】资料【liào】提交报考单【dān】位接【jiē】收邮箱,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。考生提【tí】前提交无效,逾期、漏提交、错提【tí】交均视作放弃或【huò】不【bú】合格。

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【zī】格【gé】的考生,请在上述时间【jiān】内,线【xiàn】上提交放弃声明。

资格复审注意事项

(一【yī】)考生提交【jiāo】资格复审资料时,在符合招聘公告的前提下,请【qǐng】按照顺序【xù】一次【cì】性【xìng】完整提【tí】交相关资料,应包含【hán】以下资料清晰【xī】扫描件或【huò】照片:

1.《2023年【nián】十【shí】堰【yàn】市直事业单位公【gōng】开招聘工作人员【yuán】资格复审确认表【biǎo】》。

2.第二代身份证、本【běn】人签名确认的《应聘【pìn】事【shì】业单位工作【zuò】人员诚信承【chéng】诺书》。

3.招聘公告《岗位表》“招聘条件”要求的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。

4.招【zhāo】聘公告《岗位表》“招聘【pìn】条件”要求的相关【guān】职称证、职(执、从)业证等【děng】。

5.招聘公告《岗位表》“招聘条件”中有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经历要求【qiú】的,考生【shēng】须【xū】提交岗位工作【zuò】经历的有效证明,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、劳【láo】动(聘用)合【hé】同【tóng】、社保缴费清单、银【yín】行或【huò】单【dān】位工【gōng】资【zī】清单等【děng】相关资料,其中之一即可【kě】。工【gōng】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,截止时间【jiān】为9-21。

6.已在行政机关【guān】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【shì】在编人【rén】员,需提【tí】交人事关【guān】系所在单位盖【gài】章同意报【bào】考【kǎo】的书【shū】面材料。

7.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,提交其他相关资料。

8.资格审查贯穿【chuān】于【yú】招聘全过程,任何【hé】环节【jiē】发现考【kǎo】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【bú】符的【de】,即【jí】取消其相应资格,并录【lù】入诚信黑【hēi】名单。

(二)线【xiàn】上资格【gé】复审完成后,招聘单位会通过邮箱回复“线上资格复审【shěn】合【hé】格”或“线上资格【gé】复审不合格,注明原【yuán】因【yīn】”字样【yàng】,未按【àn】照规定时间、方式完成资格复审或【huò】资【zī】格复审【shěn】不合【hé】格的,取消面试资格【gé】。因取消面试资【zī】格或考生自愿【yuàn】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,结合招聘单位意【yì】见,可按【àn】该【gāi】岗位考生【shēng】笔试成绩【jì】由高到低【dī】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【guò】2次。面试时间、地点等详【xiáng】见【jiàn】面试【shì】公告,面试【shì】公【gōng】告根据工作安【ān】排适时【shí】发布。

(三)请相【xiàng】关考生仔细【xì】阅【yuè】读【dú】资【zī】格复审公告【gào】,按照上述要求线上提交资【zī】料,如有疑问请咨【zī】询各招聘单位。

(四【sì】)按照相关规定【dìng】,对报名人数达到1:2及以【yǐ】上的招聘【pìn】岗位,划定笔试【shì】卷【juàn】面【miàn】成绩为12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【xiàn】,低【dī】于120分【fèn】的考【kǎo】生,不得进入【rù】面试资格复审环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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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杨坤 责编|静静终审 |彭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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