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天短讯!债权申报告知函

2024-9-21 07:15:00来源:东方资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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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债权人:

萍乡市【shì】湘【xiāng】东区人【rén】民法院于9-21裁定受理对被【bèi】申请人【rén】萍【píng】乡【xiāng】市湘东区新村【cūn】涵宇包装厂的破产清算申请,并于同日作出(2023)赣0313破1号决定【dìng】书,指定【dìng】江西【xī】鸿【hóng】天律师事务所【suǒ】担任萍乡市湘东区新村涵宇包装厂管理【lǐ】人。

根据法院的【de】指定【dìng】,请你们于9-21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【quán】。逾期申报的【de】,应当依法承【chéng】担逾期申报【bào】审核费及【jí】相关法【fǎ】律后果。

管理人联系方式:0799-6212588 雍律师

萍乡市湘东区新村涵宇包装厂管理人

(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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