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积金【jīn】热问【wèn】|家庭名下有【yǒu】三套及以上房产,还能申【shēn】请“商转公”吗?-当前【qián】看点

2024-9-21 16:25:40来源:红网

红网时刻新闻9-21讯(记者 康希)9-21起,长沙顺位【wèi】抵押【yā】方【fāng】式办理【lǐ】商贷转公【gōng】积金贷款(即“商转公”)正式【shì】实施【shī】。截至目前,有14家银行可【kě】以开展相关业务。那么在省直单【dān】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办理“商转公【gōng】”业【yè】务【wù】有哪些申请【qǐng】渠【qú】道【dào】?名下有三套及以上【shàng】房产,还【hái】能办理“商转公【gōng】”业务吗?

问【wèn】:家庭名下共【gòng】有三套房产,按照购买【mǎi】时【shí】间顺序购买的第二套【tào】房屋【wū】可以申请【qǐng】商转公吗?


(相关资料图)

答:不可以。

《关于发展【zhǎn】住房公积金个人【rén】住【zhù】房贷【dài】款业务的通知》(建金〔2014〕148号)规定:住房公积【jī】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【shǒu】套【tào】自住住房或第二套【tào】改善型普通自【zì】住住房【fáng】的缴【jiǎo】存职工【gōng】。住房【fáng】公积金管理中心【xīn】不得向购买第【dì】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。申请公积金贷【dài】款【kuǎn】,按照家庭名下【xià】现有的房屋【wū】套数计算,而不【bú】以【yǐ】房【fáng】屋【wū】购买的先后顺序【xù】。

问:开【kāi】具单位缴存使用证明需要提【tí】供什么材料?可【kě】通【tōng】过哪些【xiē】渠道办理?

答:单位需提【tí】供《住房公积金缴存【cún】证明申请书》、单位营【yíng】业执照正本【běn】(复【fù】印件)、近2个月的【de】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【dān】和税务代【dài】扣【kòu】社保的【de】完【wán】税证【zhèng】明(原件)及专管员身份证(原【yuán】件)。

办理渠道【dào】: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(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版)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前往中心各营业【yè】厅申请办理。

问: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,再申请【qǐng】办【bàn】理还贷【dài】提取业务【wù】,需要间隔【gé】12个月吗?

答:不需要。

职工【gōng】在【zài】长沙行政区域内无【wú】房【fáng】,每【měi】年可以办【bàn】理一次租房提取。在符【fú】合条件的情况下,同时也【yě】可办理还贷提取业务。

问:职工缴存地为省直中心【xīn】,在其【qí】他公积【jī】金【jīn】中【zhōng】心申请了贷款,可以办【bàn】理【lǐ】月对冲吗?

答:不可以。

职【zhí】工自筹【chóu】资金还款12个月【yuè】后,可办理偿还非本中【zhōng】心贷【dài】款本息提取业务【wù】。

问:商业【yè】银行住【zhù】房贷款【kuǎn】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和二【èr】手房【fáng】公【gōng】积金贷款业务【wù】申请的办理渠道有【yǒu】哪些?

答:目前主要有三种办理渠道:

◆关注“湘直公积金【jīn】”微信公众号,在公共服务栏目中【zhōng】的“预约【yuē】叫号【hào】”预约前【qián】往智慧信【xìn】贷厅办【bàn】理;

◆下载“手机公积金”APP自助申请办理;

◆携带齐全资料到省直中心智慧信贷厅使用自助机申请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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